經文是對不信耶穌的人說,因為他們只知律法,以律法為本,不知要因信耶穌和信神才去守律法。
第21節,律法沒有跟神反對,要用生命的律法,即是因愛神而守法,便能因律法稱義。
Galatians 3
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 基督在你們中間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,使你們不順從真理呢?
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 靈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聽信福音呢?
3 你們既靠 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
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上帝眼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人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21 這樣,律法是與 上帝的應許反對嗎? 上帝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賜人生命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 |